“由于信息不对称,难以对供水企业的成本进行约束,政府对供水价格的管制取决于政府和企业间的讨价还价。”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负责人表示。
2007年,一场暴雨引发内蒙古赤峰市水源污染,殃及当地新城区数千居民健康。处于风口浪尖的民营供水企业九龙公司被指经验缺乏和管理疏漏,当地政府部门坦诚监管不到位,向市民致歉。
傅涛认为,部分地区在改革中只看重水权交易的收益,而没有规定严格的企业准入门槛等配套措施,客观上为供水安全埋下隐患。
对此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巡视员张悦说,供水投入不能依赖于百姓交纳的水费,也不完全适应于市场供求关系,在管网改造、二次供水和抄表到户中,要加大政府公益性投入,缓解水价压力,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,让群众得到实惠。
寻找公用事业与市场开放的改革“平衡点”
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提供的数字显示,截至2007年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供水价格(不含污水处理费)的平均价格为1.7元/立方米,是1998年的12倍多。
“越改越涨”并非改革本意,却是现实。梳理水务行业多年来的改革,城市供水催生出一个耐人寻味的“二八”市场格局:全国有20%的水务企业卖掉部分水权,引进竞争性经营资本,其中10%落入外资囊中;其余大约80%继续维持国有独资的经营现状。
以兰州为例。2007年法国威立雅公司以17.1亿元的高溢价取得兰州水务集团45%的股权,并获得30年的兰州市供水特许经营权。“洋水务”的高溢价水权交易被舆论质疑为“阴谋论”。但是,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针对11家外资水务企业的调查显示,外资进入没有对当地的水价调整造成明显影响。
记者了解到,世界各国无论是国有经营,还是私营模式,都极其注重政府对水价的监管。
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副司长贾峰认为,作为生活必需品,水价不能过高。水价的定价应该公开透明,价格调整后应对新水价实行为期数月的试用期,防止水价变动成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巡视员张悦表示:“水务改革,不是政府卸责,更不是政府借‘水’生财。供水改革就是要引入多元投资运营主体,转变经营机制,降低成本,保障水质,改善服务。”
来源:新华网 2009年10月28日